中国政法大学之所以被称为“法大”,主要是因为这所大学以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为特色,是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以下是几个方面的解释:
1. 学科特色:中国政法大学成立于1952年,最初是以培养法学人才为主要目标。因此,学校以法学为主打学科,形成了鲜明的学科特色。
2. “法”字代表法学:在中文里,“法”字通常与法律、法学等概念相关联。因此,人们习惯性地将专注于法学教育和研究的学校称为“法大”。
3. 简称习惯:中国政法大学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法大”这一简称。这种简称在学生、校友和外界人士中广泛流传。
4. 历史传承: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是北京政法学院,而“政法”一词本身就包含了法律和政治的含义。因此,“法大”这一简称在传承中保留了对学校历史和传统的尊重。
中国政法大学之所以被称为“法大”,主要是因为其鲜明的法学特色、广泛的知名度以及历史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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