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商务厅是负责吉林省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市场体系建设、流通产业发展、电子商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等领域工作的政府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编制全省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市场体系建设、流通产业发展、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3. 指导和协调全省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市场体系建设、流通产业发展、电子商务等工作。
4. 负责全省进出口贸易的管理和服务,推动对外贸易便利化。
5. 负责全省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管理和服务,促进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6. 负责全省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商品市场、要素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7. 负责全省流通产业发展,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8. 负责全省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管理,推动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9. 负责全省商务领域统计工作,提供商务领域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
10. 负责全省商务领域的对外交流和合作,参与国际商务规则制定。
11. 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吉林省商务厅通过履行上述职责,推动吉林省商务事业的发展,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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