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和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分别负责不同税种的征收管理。以下是它们所管辖的主要税种:
国家税务局(国税)管辖的税种:
1. 增值税:对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2. 消费税:对部分特定的消费品征收。
3. 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
4. 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
5. 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机动车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6. 关税:对进口货物征收。
7. 烟叶税:对烟叶生产者征收。
8. 船舶吨税:对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征收。
地方税务局(地税)管辖的税种:
1. 营业税:对在中国境内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2. 城市维护建设税: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3. 土地增值税: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4. 房产税:对房产所有人、经营管理人或者承典人征收。
5. 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6. 资源税:对在中国境内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7. 印花税:对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8. 车船税:对在中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还有一些税种由国税和地税共同管辖,例如企业所得税(国税)和个人所得税(地税)。具体操作中,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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