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核算中,银行存款属于资产类科目。按照借贷记账法的规则,资产类科目在增加时记在借方,减少时记在贷方。
因此,当银行存款增加(比如存入现金或收到款项)时,应记在借方;当银行存款减少(比如提取现金或支付款项)时,应记在贷方。所以,从理论上讲,银行存款增加时是借方,减少时是贷方。
在会计核算中,银行存款属于资产类科目。按照借贷记账法的规则,资产类科目在增加时记在借方,减少时记在贷方。
因此,当银行存款增加(比如存入现金或收到款项)时,应记在借方;当银行存款减少(比如提取现金或支付款项)时,应记在贷方。所以,从理论上讲,银行存款增加时是借方,减少时是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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