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认知发展的三水平六阶段理论是由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Jean Piaget)提出的,他认为道德认知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可以分为三个水平,每个水平又包含两个阶段,具体如下:
1. 前道德水平(0-5岁)
第一阶段:自我中心阶段(2-5岁)
在这个阶段,儿童还没有形成真正的道德观念,他们的行为主要是出于自我中心的目的,不考虑他人的感受和规则。
第二阶段:权威阶段(2-5岁)
儿童开始意识到规则的存在,并认为规则是必须遵守的,这些规则是由权威人物(如父母、老师)制定的,他们需要无条件地服从。
2. 他律道德水平(6-8岁)
第三阶段:他律道德阶段(6-8岁)
儿童开始形成初步的道德观念,他们认为规则是固定不变的,不能违反,而且规则是公正的,违反规则会受到惩罚。
第四阶段:可逆性道德阶段(6-8岁)
儿童开始理解规则是可以协商的,规则并不是不可改变的,他们认为规则是可以被理解和接受的,而且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改变。
3. 自律道德水平(9岁以后)
第五阶段:自律道德阶段(9-11岁)
儿童开始形成更高级的道德观念,他们认识到规则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而存在的,而且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遵守和改进。
第六阶段:公正道德阶段(11岁以后)
儿童开始理解公正的概念,他们认为公正不仅仅是遵守规则,还包括对人的关心和尊重,他们开始考虑个体之间的差异和特殊情况。
皮亚杰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对理解儿童道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揭示了道德认知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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