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版,自2018年1月1日起在中国大陆实施。新收入准则的主要特征包括:
1. 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新准则采用“收入确认五步法”,强调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原则性,即收入应当在企业履行了履约义务,并且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时予以确认。
2. 合同定义:新准则对“合同”进行了明确定义,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形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关系。
3.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新准则引入了“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概念,以更清晰地反映合同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4. 履约义务:新准则明确了履约义务的概念,即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所承担的义务。
5. 收入确认时点:新准则规定,收入应当在企业履行了履约义务,并且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时予以确认。
6. 收入计量:新准则规定,收入应当以企业因履行履约义务而有权取得的对价进行计量。
7. 合同成本:新准则对合同成本进行了规范,合同成本包括与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和间接成本。
8. 收入披露:新准则要求企业披露与收入相关的更多信息,以便于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更好地了解企业的收入状况。
9. 特定交易的处理:新准则对特定交易的处理进行了规范,如租赁、服务合同、销售返利等。
10. 与国际准则的趋同:新收入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收入准则在原则和框架上更加趋同,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的国际可比性。
新收入准则在收入确认、计量、披露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修订,旨在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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