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如下:
1. 具有烟台市户籍:申请人须具有烟台市户籍,并且家庭成员在申请前五年内没有户籍迁移记录。
2. 收入标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年收入水平须低于烟台市规定的收入标准。
3. 住房条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前三年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烟台市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
4. 无房家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前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
5. 无经济负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前三年内无购买商业住房、别墅、自建住房等行为。
6. 无经济犯罪记录: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前无犯罪记录。
7. 优先条件:符合以上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根据其在本市工作年限、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居住年限等因素,优先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请注意,以上条件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条件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以烟台市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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