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原始凭证之所以被认为是最具法律效力的凭证,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1. 真实性:外来原始凭证通常是由外部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与经济业务直接相关,因此其反映的内容更真实、可靠。
2. 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外来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由合法的单位或个人出具,具有法律效力。
3. 权威性:外来原始凭证往往由具有资质的机构或个人出具,如税务局、银行等,这些机构在出具凭证时,其权威性得到了保障。
4. 证据力:外来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完成及结果的直接证明,具有较强的证据力,可以作为法律诉讼中的证据。
5. 完整性:外来原始凭证包含了经济业务发生、完成及结果所需的各种信息,如金额、日期、签名等,有助于全面了解经济业务。
6. 规范性:外来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等都有一定的规范性要求,有利于维护经济秩序,减少纠纷。
外来原始凭证因其真实性、合法性、权威性、证据力、完整性和规范性,被认为是最具法律效力的凭证。在会计、审计、税务等领域,外来原始凭证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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