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师绩效工资的发放是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2〕3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61号)等文件精神来执行的。
具体来说,绩效工资的发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绩效工资的构成: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2. 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辽宁省实际情况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和教师工作绩效进行分配。
3. 绩效工资的发放时间: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和发放方式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 绩效工资的管理:学校要建立健全绩效工资管理制度,加强对绩效工资的核算、发放和管理的监督。
关于具体文件,您可以参考以下文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2〕34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61号)
您可以通过辽宁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或者相关部门查询到这些文件的具体内容。同时,建议您联系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了解更详细的实施情况和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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