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总承包一级承包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城市道路工程: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涵洞、排水管道、照明、绿化等工程。
2. 城市给水工程:包括水源地、水厂、输水管道、供水设施等工程。
3. 城市排水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厂、排水管道、泵站、雨水收集系统等工程。
4. 城市供热工程:包括热源、热网、供热设施等工程。
5. 城市燃气工程:包括燃气厂、输气管道、调峰站、储气设施等工程。
6. 城市供电工程:包括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设施等工程。
7. 城市通信工程:包括通信线路、基站、通信设施等工程。
8. 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包括防洪堤、排涝泵站、排水沟渠等工程。
9. 城市绿化工程:包括公园、广场、绿地、行道树等工程。
10. 城市照明工程:包括路灯、夜景照明、景观照明等工程。
11.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中水回用等工程。
12. 城市垃圾处理工程:包括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垃圾回收利用等工程。
1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包括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工程。
14.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包括综合管廊、隧道、地下通道等工程。
15. 城市桥梁工程:包括桥梁、涵洞、桥梁维修等工程。
16.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包括路灯、道路照明设施等工程。
17. 城市交通设施工程:包括交通信号、标志、标线、交通监控等工程。
18. 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包括防洪堤、排涝泵站、排涝沟渠等工程。
19.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工程:包括地下停车场、地下商业街、地下通道等工程。
20. 城市公共设施工程:包括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公园等工程。
市政总承包一级承包单位可以承担上述各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务,但具体项目需根据工程规模、技术难度等因素进行评估,确保符合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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