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入职体检时,对于以下几种疾病,可以拒绝录用:
1. 传染病:如艾滋病、乙肝、结核病等,这些疾病具有传染性,可能会对其他员工或客户造成危害。
2. 职业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患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的人员入职。
3. 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重度抑郁症等,这些疾病可能会影响工作表现或对他人造成危害。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疾病:如《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疾病。
用人单位在拒绝录用患有上述疾病的人员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的隐私进行保护,不得泄露其健康状况。
用人单位在入职体检中,还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1. 合法合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入职体检,不得擅自增加体检项目。
2. 自愿原则:入职体检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员工进行体检。
3. 保护隐私: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其隐私。
4. 公平公正:用人单位应当对所有应聘者进行公平公正的体检,不得因个人偏见而拒绝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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