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转专业规则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1. 学生入学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
2. 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
(2)有特殊专长或特长,对所申请转专业有浓厚兴趣,经学校审核批准;
(3)因身体原因或家庭原因,需转至更适合的专业。
二、转专业程序
1.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
3. 学校组织专家对公示名单进行评审,确定转专业名单。
4. 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对转专业学生进行调剂。
5. 学校公布最终转专业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转专业限制
1. 学生在一年级第一学期内不得申请转专业。
2. 学生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及以后,每学期仅可申请一次转专业。
3. 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不得申请转专业。
4. 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不得申请转至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专业。
5. 学生不得跨学院转专业。
四、其他事项
1. 学生转专业后,其学籍、学籍档案等相关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
2. 学生转专业后,原专业已修课程学分可视情况认定,但不得低于50%。
3. 学生转专业后,如需调整培养方案,需经所在学院和学校审批。
4. 学生转专业后,如需调整学费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 学生转专业后,如需调整住宿,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为大连海事大学转专业规则,具体实施细则请以学校当年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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