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转递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通知单丢失,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 联系原单位:联系原单位的人事部门,确认档案材料转递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2. 重新打印通知单:如果原单位能够提供电子版或者纸质版的通知单,可以重新打印一份。
3. 申请补办:如果原单位无法提供通知单,可以向原单位申请补办。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个人身份证件;
原转递档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书面申请。
4. 前往档案管理机构: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档案管理机构办理补办手续。
5. 填写申请表:按照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填写《人事档案转递申请表》。
6. 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等待档案管理机构的审核。
7. 领取新通知单: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通知单。
8. 继续档案转递:拿着新的通知单,按照原定的流程继续档案的转递。
在整个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几点:
保持与原单位和档案管理机构的沟通,确保手续办理的顺利进行。
保留好所有与档案转递相关的文件和证明,以备不时之需。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或具体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机构,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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