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中,“待处理财产损益”是一个特殊的账户,它的借贷方分别表示以下含义:
1. 借方:
表示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即资产价值减少的情况。例如,存货盘点时发现短缺,或者固定资产报废等导致的损失。
表示已发生但尚未确认的收入减少,如销售退回、销售折扣等。
2. 贷方:
表示待处理财产的收益,即资产价值增加的情况。例如,存货盘点时发现盘盈,或者固定资产重估增值等导致的收益。
表示已发生但尚未确认的收入增加,如销售奖励、销售返利等。
在期末,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的借贷方发生额需要进行结转,借方余额转入“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等科目,贷方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这样,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的余额就会被清零,其反映的内容也就完成了当期的损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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