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供给人员”这个词语通常指的是由国家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工资和福利的人员。这些人员通常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来说,他们有以下特点:
1. 工资福利来源:财政供给人员的工资和福利是由国家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而不是由企业利润或者其他非财政渠道支付。
2. 单位性质:财政供给人员主要分布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公共部门。
3. 职业性质:财政供给人员从事的工作通常与公共服务、管理、科研、教育等领域相关。
4. 工作稳定性:相对于非财政供给人员,财政供给人员的工作相对稳定,因为他们享有国家提供的保障。
“财政供给人员”是指由国家财政直接支付工资和福利的公共部门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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