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察人选的排序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 政治素质优先:考察人选首先要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 德才兼备:在政治素质的基础上,考察人选还应当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3. 工作实绩:考察人选的工作实绩是评价其能力的重要依据,工作实绩突出者优先。
4. 群众基础:考察人选在群众中的口碑和基础也是评价的重要方面。
5. 综合评价:根据考察人选的综合表现,包括领导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协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具体排序步骤如下:
1. 初步筛选:根据岗位要求和考察人选的基本条件进行初步筛选。
2. 民主推荐:通过民主推荐,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形成初步考察人选名单。
3. 综合考察:对初步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4. 排序:根据考察结果,结合以上原则,对考察人选进行排序。
5. 公示:对排序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6. 确定考察人选:根据公示结果和实际情况,确定最终的考察人选。
每个地方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可能有所不同,排序原则和步骤也可能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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