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爱国守法: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履行公民义务。
2. 爱岗敬业:忠诚于教育事业,对幼儿有爱心和耐心,勤恳敬业,甘为人梯。
3. 关爱幼儿: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幼儿,保护幼儿安全,关心幼儿健康,维护幼儿权益。
4. 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5. 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6. 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这些规范旨在指导幼儿园教师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同时也体现了教师职业的道德要求和职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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