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学院毕业生的分配并不一定回原籍。根据中国公安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刑警学院毕业生的分配通常会遵循以下原则:
1. 服从分配:毕业生需要服从组织分配,根据公安机关的需要和个人的专业特长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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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地域原则:在服从分配的基础上,可能会考虑毕业生的原籍地、家庭情况等因素,但并不是绝对的。
3. 专业对口:公安机关会尽量将毕业生分配到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岗位。
4. 工作需要:公安机关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来决定分配。
因此,刑警学院毕业生有可能被分配到原籍,也有可能被分配到其他地区。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年的公安系统干部人事安排以及毕业生的个人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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