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收集以下资料和证据:
1. 身份证明:
投诉人或仲裁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劳动合同:
原始劳动合同文本,以及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证明。
3. 工资支付凭证:
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条、工资支付证明等。
4. 加班记录:
加班工作的时间记录、工作安排表、加班审批单等。
5.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缴费凭证等。
6. 工作证明:
工作证、工作证复印件、工作场所的照片或视频等。
7. 辞职证明:
辞职信、辞职报告、离职证明等。
8.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协议等。
9. 工资欠条:
欠条、借款收据等。
10. 工作期间受伤证明:
医疗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
11. 其他相关证据:
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
12. 投诉或仲裁申请书:
按照劳动监察部门或仲裁委员会的要求填写。
13. 其他法律文件:
如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如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书等。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资料和证据,具体需要收集哪些资料,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而定。建议在准备资料和证据时,详细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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