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以下单位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 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等。
2.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等。
3.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
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5.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
6. 危险作业单位:如爆破作业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等。
这些单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前,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