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活动中经济损失补偿,是指在国家进行国防建设、军事训练、军事科研等国防活动过程中,因这些活动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国防费用中对受损失者进行的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直接经济损失补偿:指因国防活动直接导致财产损失时,对受损财产的所有者或使用权人给予的经济补偿。
2. 间接经济损失补偿:指因国防活动间接影响导致的损失,如企业停产、减产、产品滞销等,对这些间接损失给予的经济补偿。
3. 人身伤亡补偿:指因国防活动导致人员伤亡时,对伤亡者及其家属给予的经济补偿。
4. 生态环境损害补偿:指因国防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时,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的经济补偿。
5. 其他经济损失补偿:指除上述几种损失外,因国防活动可能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给予的补偿。
这种补偿通常由国防费用承担,补偿标准、程序等由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这种补偿机制,旨在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减少国防活动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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