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办机构改革后的分工,通常是根据新的组织架构和职能定位来确定的。以下是一个大致的分工框架,具体分工可能因地区和机构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1. 办公室(综合部):
负责机构内部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文件处理等工作。
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 文明创建指导科:
负责指导、协调和推动本地区的文明创建工作。
制定文明创建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
3. 思想道德建设科:
负责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道德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等。
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升公民道德素质。
4. 志愿服务指导科: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志愿服务工作。
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培育志愿服务队伍。
5.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
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等。
6. 文化工作科: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文化工作。
推动文化事业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7. 网络文明建设科:
负责网络文明建设工作。
加强网络文明传播,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8. 督查考核科:
负责对文明创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9. 其他科室:
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其他科室,如宣传科、外联科等。
以上分工仅供参考,具体分工还需根据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分工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科室之间的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