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级别分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的,主要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大类。
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是指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担任的领导职位,包括:
1. 国家级正职:如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等。
2. 国家级副职:如国务院副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
3. 省部级正职:如省(自治区、直辖市)长、部长等。
4. 省部级副职:如副省长、副部长等。
5. 厅局级正职:如厅(局)长、主任等。
6. 厅局级副职:如副厅(局)长、副主任等。
7. 县处级正职:如县长、处长等。
8. 县处级副职:如副县长、副处长等。
9. 乡科级正职:如乡(镇)长、科长等。
10. 乡科级副职:如副乡(镇)长、副科长等。
非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是指不具有领导职责,但具有一定职责和任务的职位,包括:
1. 巡视员:相当于厅局级,主要职责是巡视和监督检查。
2. 调研员:相当于厅局级,主要职责是调查研究。
3. 主任科员:相当于县处级,主要职责是负责日常行政事务。
4. 副主任科员:相当于县处级,主要职责是协助主任科员工作。
5. 科员:相当于乡科级,主要职责是执行上级的决策和任务。
6. 办事员:相当于乡科级以下,主要职责是协助其他公务员工作。
以上分类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