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中国现行的档案法行政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这是档案工作的基本法律,于1987年颁布,2007年进行了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制定的行政法规,于1990年颁布,2000年进行了修订。
3.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条例》
该条例于1983年颁布,规定了各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
4. 《档案馆工作条例》
该条例于1987年颁布,规定了档案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规范。
5. 《档案鉴定工作办法》
该办法于1990年颁布,规定了档案鉴定工作的程序和标准。
6. 《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于2002年颁布,规定了电子档案的管理要求。
7. 《档案数字化工作规范》
该规范于2007年颁布,规定了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
8. 《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该规范于2012年颁布,规定了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要求。
9. 《档案数字化工作指南》
该指南于2016年颁布,提供了档案数字化工作的具体指导。
上述法规和规范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或更新。因此,如需了解最新的档案法行政法规,建议查阅最新的官方文件或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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