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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关于上海产假天数的计算:
**正常产假**:
- 单胎顺产:产假为 98 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
- 难产(包括剖宫产):增加产假 15 天。
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
- 除上述产假外,女方还享受 60 天生育假。
妊娠不满 4 个月流产
产假为 15 天。
妊娠 4 个月以上(含 4 个月)流产
产假为 42 天。
此外,在产假期间,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产假政策可能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具体操作时,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咨询,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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