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课程管理体制是中国教育体系中的一种课程管理方式,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层次:
1. 国家课程:这是由中央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课程,具有全国统一性。这类课程通常包括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如语文、数学、外语等基础学科,以及国家规定的公共课程,如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
2. 地方课程:这是由地方政府或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教育实际需要,对国家课程进行调整、补充或开发的课程。这类课程旨在体现地方特色,满足地方教育需求。
3. 校本课程:这是由学校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要求,结合学校自身特点、学生需求和社区资源,自主开发的课程。校本课程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兴趣培养,以及学校的教育特色。
三级课程管理体制的实行,旨在充分发挥中央、地方和学校在课程管理中的积极性,提高课程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更好地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和学生的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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