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用区划代码,是中国国家统计局为便于统计调查和分析而制定的一套标准代码体系。它主要用于标识我国各级行政区划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辖区、县级市、特别行政区等。
统计用区划代码由12位数字组成,具体如下:
1. 前6位数字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
2. 第7至8位数字表示市(地级市、自治州、盟)。
3. 第9至10位数字表示县(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
4. 第11至12位数字表示乡(镇、街道)。
例如,北京市的统计用区划代码为110000,其中11代表北京市,0000代表北京市下属的所有市辖区、县、旗等。
统计用区划代码对于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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