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的原始凭证是指企业或个人在业务活动中,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自行制作的、用于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以下是一些不是一次性使用的自制原始凭证:
1. 报销单:员工因公出差或费用报销时填写的单据,通常每次报销填写一张,报销后作废。
2. 借款单:员工或部门因临时需要借款时填写的单据,每借一笔款项填写一张,借款后作废。
3. 收据:单位或个人收到款项时开具的单据,每收到一笔款项填写一张,收据本身不具备重复使用的功能。
4. 调拨单:企业内部物资、资金调拨时填写的单据,每次调拨填写一张,调拨后作废。
5. 盘点单:企业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时填写的单据,每次盘点填写一张,盘点后作废。
6. 请假条:员工请假时填写的单据,每次请假填写一张,请假结束后作废。
7. 出差证明:员工出差时填写的单据,每次出差填写一张,出差结束后作废。
8. 会议通知:单位召开会议时通知参会人员填写的单据,每次会议填写一张,会议结束后作废。
虽然上述凭证在单次使用后即作废,但它们在会计处理时仍然具有凭证作用,是财务核算和审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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