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业务以外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项目:
1.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时,如果实际收到的款项低于其账面价值,其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2. 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对外进行的公益性捐赠。
3. 罚款支出:因违反法律法规而支付的罚款。
4. 债务重组损失:债务重组过程中,企业因债务重组而发生的损失。
5. 非常损失: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6. 盘亏损失:企业财产清查中发生的盘亏损失。
7. 坏账损失: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经确认后计入的坏账损失。
8. 捐赠支出:企业对外捐赠现金或实物资产。
9. 税收滞纳金:因延迟缴纳税款而支付的滞纳金。
10.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如果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其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11. 资产减值损失: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确认的减值损失。
12.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以前年度发生的、影响以前年度损益的调整事项。
这些支出通常不会影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但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在会计处理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法的规定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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