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中企业的法律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 合伙企业: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营实体。
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形式。
4.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形式。
5.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
6.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国合作者与外国合作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照合作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承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7. 外商独资企业: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8. 集体企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设立,实行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成员共同承担企业债务的经营实体。
9. 国有独资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这些法律形式根据不同的投资主体、资本构成、责任承担等方面,分别适用于不同的经济活动和企业经营。企业在选择法律形式时,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发展需要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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