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负责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的政府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1. 公共卫生监督:对公共场所、饮用水、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实施卫生监督,确保公众健康安全。
2. 疾病预防控制:对传染病、慢性病等进行预防控制,对疫情进行监测、报告和处置。
3. 职业卫生监督:对职业健康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
4. 环境卫生监督:对环境卫生条件进行监督,包括环境卫生标准、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等。
5. 医疗服务监督: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6. 卫生法律法规执行: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卫生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7. 卫生宣传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8. 卫生标准制定:参与制定和修订国家和地方的卫生标准。
卫生监督所通过上述职责,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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