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监督通常由以下几个部门负责:
1.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的设计和运行进行监督。在中国,这通常由环境保护部或者地方环境保护局负责。
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规划、设计审查和施工监督。在地方层面,这通常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城乡规划局负责。
3. 水利部门:由于污水处理厂的水源可能涉及水资源管理和防洪排涝,水利部门也会参与监督。
4. 水务部门:在地方层面,水务局负责本地区的水资源管理,包括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
5. 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污水处理厂属于市政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因此市政工程管理部门也会参与监督。
具体的监督部门和职责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还需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在实际操作中,这些部门可能会联合起来,成立专门的项目组或者协调小组,共同负责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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