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其培训时间要求如下:
1. 新任培训:
新任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任职前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
2. 定期培训:
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每三年至少接受一次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
3. 专项培训:
在特定情况下,如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行业有新的安全生产要求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需要接受专项培训。
4.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急管理等内容。
5. 培训方式:
培训可以通过集中授课、网络培训、自学等多种方式进行。
6. 培训记录:
企业应保存培训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考核结果等。
以上要求依据中国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具体实施时,还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进行调整。同时,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能还会有更加具体的要求,企业应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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