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在职期间因病身亡,这种情况在法律上通常会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具体到因病身亡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
1. 职业病:如果公务员在工作过程中因为接触有害物质或者环境因素导致疾病,且这种疾病被认定为职业病,那么其身亡可以认定为工伤。
2. 工作原因的疾病:如果公务员因为工作需要,长期处于高压力、高强度的工作状态,导致身体健康受损,最终因疾病身亡,且可以证明疾病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3. 突发性疾病:如果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场所内突发疾病身亡,且无法排除与工作环境或者工作压力有关的因素,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认定工伤需要以下程序:
单位申报: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认定结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如果认定为工伤,公务员的家属将有权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具体待遇标准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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