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警六项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警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2. 严明组织纪律。全警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服从组织安排,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3. 严明群众纪律。全警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损害群众权益的问题。
4. 严明工作纪律。全警要严格执行各项警务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坚决防止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5. 严明财经纪律。全警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和查处贪污、挪用、侵占公共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
6. 严明生活纪律。全警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坚决防止和查处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等问题。
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公信力,确保公安机关忠诚履职、干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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