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补录规则通常由国家公务员局制定,以下是一些基本的补录规则,具体内容可能会有所调整,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1. 补录对象:补录对象通常为原公告中未确定录用人选的职位,以及因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缺额的职位。
2. 补录时间:补录时间一般会在原公告发布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具体时间由国家公务员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补录方式:补录通常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4. 报名条件:补录报名条件通常与原公告中规定的条件相同,包括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
5. 资格审核:报名者需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部门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笔试。
6. 笔试:补录笔试科目、时间、地点等通常与原公告相同。未通过笔试的考生将无法进入下一环节。
7. 面试:通过笔试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形式、内容等通常与原公告相同。
8. 体检:面试通过的考生将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项目等通常与原公告相同。
9. 考察:体检合格者将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
10. 公示:考察合格者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被录用。
11. 录用:公示结束后,补录工作结束,被录用者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补录规则请以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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