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有标准”是中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具体指的是:
1. 有理想: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 有道德: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成为有道德、有品质、有修养的人。
3. 有文化: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文化素养,包括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等,提高综合素质。
4. 有纪律:培养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主义精神。
5. 有能力: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适应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的需要。
6. 有担当:培养学生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为国家和民族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六有标准”旨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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