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一审两公开”是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具体含义如下:
1. 四议:指村务决策必须经过以下四个步骤:
党员大会提议:村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村民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初步方案。
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村民代表会议对提议的方案进行充分讨论。
村民大会表决:村民大会对讨论后的方案进行表决。
村党支部委员会审议:村党支部委员会对表决结果进行审议。
2. 一审:指村务决策必须经过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3. 两公开:指村务决策结果必须公开,包括:
公开表决结果:将表决结果向村民公布。
公开决策过程:将决策过程向村民公开。
“四议一审两公开”原则的实施,旨在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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